浙人在闽抗战时期浙江人在崇安县垦荒运动述评(4)
匪患之外,因水土不服造成疟疾横生,亦是导致浙籍垦民弃垦、逃垦现象的主要原因。浙籍垦民的垦荒事业极为艰苦,早晨四五时便起床,中午在田间午餐,直至黄昏方回,而晚归居住的地方虽然如崇安县政府所宣传的“崇安的空屋及庙宇等公共地所很多,你们来开垦,可将各乡不十分破损的空房子,犹为修理,就可暂时居住”,但住所环境却是相当恶劣的。“有系自建,有则借住祠宇空屋,有则租用,其中大部分均主畜舍,且污臭不堪,居住空气不能流通,妨害垦民健康至为重大”[46]。公馆一处的庙宇内竟住了62人,“人已拥挤又因低湮空气不通,阳光不及”[47],这势必给劳累一天的垦民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危害。加之闽北山岭重叠,地方瘴气甚重,民众又缺乏卫生知识,崇安的疟疾横行,“旅行到崇安的人,只要滞留三天,便会染到疟疾”[48]。如来自遂昌县的29岁垦民王文银,1938年2月2日便入崇开垦荒地,但尚未垦荒便身患疟疾,于6月中旬病逝。而福清垦民所患疟疾的状况也很严重,“来此山地,水土不服,患病者十之九人,死亡者亦不下数十人”[49]。其实,福建省政府在办理垦政的同时曾要求各地垦务所必须组织巡回医疗队,也确实在1939年初下令月拨两百十五元作为巡回医疗队的经费,但因为省县政府之间对医疗经费的使用问题产生抵牾,所以直到1939年3月巡回医疗队仍然没有成立,而此时第一期的垦民因病死亡者已达47人,占垦民总人数的百分之四强,其中浙籍垦民便有27人[50]。到了7月,疟疾致病的情况更为严重,据电报反映,崇安县公馆一带有310余名垦民患病,其中270余人均与恶性疟疾相关。而此后尽管巡回医疗队成立了,“疾病人数因此大为减少”,但医疗队又常因药品缺乏陷入困境。1939年7月公馆地区的垦民疟疾频发,据报该地垦民十分之九染病且有死亡现象,然而县医院却缺乏足够的经费和奎宁注液、奎宁粉、奎宁丸等药品,而“弥感棘手”[51]。由此可知,水土不服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疾病给浙籍垦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如1940年浙籍垦民代表所呈的文书中谈到“自民国二十六年(1937)至二十八年(1939)来崇垦荒,因水土不服计户数不下千余户,至二十八年终止,调查死亡回籍达千分之四百有奇”[52]。
除了治安与疾病,土客农之间频繁的纠纷与冲突也使得浙籍垦民难以安心耕作。浙江庆元县垦民曾省三等人移垦崇安南岸、南树等村后,当地农村复兴委员会并未给予配垦。他们依照崇安县政府招致客农垦荒办法第十一条“开垦熟地成熟后,取有永佃权,无故不得退换”,急切希望当地能准予配垦,并在开垦成熟后给予永佃权,但客农的这些要求被当地的土农所反对。在一次有各乡保长及各业主并客农代表参与的会议上,土农周燕堂表示,“崇安习惯原有田皮田骨两业主,田皮即永佃权之性质,如再许永佃权是皮田之外加以田皮,绝对不能承认”,他甚至表示“永佃权之取得须经业主许可,县长何能代为设定”;而客农曾省三所提出的能否通融至第三年再行纳租的请求,也被土农游鸾翔以“业主逃难初回生活,极感困难”[53]的理由拒绝。随着客农人数增多,土客农之间关于土地租佃权的纠纷日益增多,彼此之间的矛盾最终在1937年的春天爆发,发生了土农驱逐客农的严重事件,土农抵抗移民并村且要求收回田宅,而“浙籍移民,以生命财产所在,亦起而抵抗,因之客农春耕,限于停顿”[54],甚至有新闻报道称,浙农代表罗德京等“向省请兵保护”[55],该年有五六百人返回浙江与此类的土客纠纷不无关系。随着垦荒运动的深入发展,土客农之间的纠纷更是频繁不休。1939年4月浙江旅崇同乡会致文垦务所长何祖炘,称“最近各处土人纷纷均群起霸种,将各垦民之田犁去,虽经各垦民向其理论,该土人等均置之不理”,若政府不出面制止,“则各处不法土人势将蜂起效尤,恃强霸种”[56]。而地方保甲长及土农给上峰的文书内容完全相反,他们抱怨称“有屋悉被客农占据,有田均被客农霸耕,无业者□变有业,有业者反成无家”;一些诸暨客农“阳以垦荒为名,阴实抱有计划的一贯侵略政策”,使得“所有在崇者亦尽惟诸暨农之马首是瞻,引类呼朋,日聚日众”,但土农与其理论时“则结党咆哮,以武力相威胁”[57]。
由此可知,匪患的存在、疾病的流行和土客农纠纷带来的困扰,是崇安县垦务所垦民所面临的共同问题,也是浙籍垦民逃垦弃垦的三大因素。当然逃垦弃垦的现象并不是浙籍垦民所独有的,福建沿海垦民亦常逃返原籍,如1939年,36名宁德籍垦民在半个月内就有11人逃垦。总体而言,崇安县垦务所招垦的工作和弃垦的现象是“同步”的,官方数据显示,1938年至1941年福建各地的垦务所垦农均在减少,崇安县垦务所更是如此,从1938年的人减少至1941年的393人[58]。逃垦弃垦的现象不但造成垦政工作瘫痪,更使得垦政经费浪费严重,这是因为浙籍垦民入闽开垦荒地多是携家眷同来,生产资料和生活所需需要福建省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垦费支持,如崇安县垦务所共贷给第一期垦民多元,而浙籍垦民便占了百分之五十[59],所以当浙籍垦民出现逃垦、弃垦现象的时候,垦务所即照知邻县要求配合,“严予查缉,追回贷款,给予相当惩罚”[60]。而面对垦民的逃垦回籍现象,省赈济会也常发文指责地方办事不力,“各垦所垦民潜逃案件数见不鲜,关于潜逃垦民所有贷款照章责令连保赔偿一节,究竟各该所有无认真办理,切实执行及其办理情形如何,未见具报”“似此空言了事,靡费垦币至堪”[61]。尽管如此,浙人入闽开垦荒地仍然产生了积极影响,从1940年7月福建省各县荒地概况表来看,崇安县已勘荒地面积虽然排名第四,但已配垦面积却位居第一。到了1942年初,崇安县垦务所竣垦的面积已达七十二万市亩。总体而言,浙籍垦民在垦荒运动当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文章来源:《抗日战争研究》 网址: http://www.krzzyj.cn/qikandaodu/2021/0320/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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