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民银行对晋绥边区抗战的作用(4)
表4晋绥边区行署1945年发放工矿业贷粮情况[5]235地区发放贷粮数 二分区200 三分区300 六分区100 八分区100 直属分区150 塞北分区50 建设处(暂留)100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45年底共计农贷(包括春耕、种棉、水利、青苗、安置移民等项贷款)元,贷粮大石,纺织贷款元,贷棉花斤,工矿业贷粮1100大石”[9]222。这些贷款和物资不仅在经济上帮助了群众发展生产,扶植了贫苦人民翻身,促进了边区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而且在政治上也进一步起到了团结群众,组织群众更有力地打击敌人的作用。
(四)支持合作社发展,稳定物价
抗日战争时期,由于晋绥边区受到敌人严密的包围封锁,再加上经济发展本就落后,物资严重缺乏,导致物价波动很大。西北农民银行通过支持合作社发展以及管理外汇等方法,以达到稳定边区物件的目的。
1941年4月,中共晋西区党委明确提出,各区各行政村必须建立合作社,其主要任务是供给人民日用品,平抑物价,以此来巩固农钞[5]3。为了鼓励人民兴办合作事业,晋绥边区政府指出,凡是在山西省第二游击区以内私人经营的合作事业经政府登记立案者,可呈请政府请求低利或无利贷款。成立3个月以上且社员在100人以上,取得一定成绩的生产运销信用等合作社,在政府登记立案后,可贷与其社股总金额2倍以下贷款;成立不久且社员不足100人,但有必要贷款的生产运销信用合作社,在政府登记立案后,可贷与其社股总金额1倍或1倍以下贷款;已向政府登记立案的有特殊情况的消费合作社,可贷与其社股总金额1倍以下贷款;抗属集股所办的合作社,受特殊待遇[5]201。
西北农民银行为配合政府工作,扶植根据地合作事业,于1942年2月20日提出《举办合作社低利贷款》,此项贷款分为定期和活期两种。“贷款的利息从五厘到七厘,期限最长两年。”[5]238合作社想要向银行借款时,要把合作社登记证交由银行检验,并且要有机关或者商号为其做担保。如果为创办生产或运销等业务借款时,需做出简单业务计划交给银行。晋绥边区政府和西北农民银行对合作社事业的支持,使得合作社即使在战争情况下,也能供应群众需要,不仅解决了群众的困难,巩固了农币地位,稳定了金融,而且打击了奸商的投机。
(五)管理外汇,促进边区贸易平衡
抗日战争时期,晋绥边区生产力水平低,加之国民党反动派的经济封锁,使得进出口贸易极不平衡(具体表现见表5)。
从表5中可以看出,晋绥边区出入超很大,其中二区差额最大,高达元,兴县次之,入口额将近出口额的二倍。边区出入超总额高达元,进出口贸易严重失衡。
表年以前银行贸易出入统计表[5]558地区入口/元出口/元出入超/元二区7-四区33-五区8900-六区17-八区-兴县48-合计7848-
为发展根据地经济,稳定金融,巩固本币,确实管理外汇,制止资金外流,1941年10月,在第三次行政会议上,晋绥边区政府规定在根据地必须行使农币,其他货币一律不准行使[5]15。同年11月1日,边区施行《管理对外汇兑办法》,规定到境外购买货物要按对外贸易管理办法,获得贸易局批准后到西北农民银行请核外汇;“向境外汇款,直接向西北农民银行请核外汇,但款项不得超过农币200元”[5]192;因转移财产或其他关系携带自行保存的法币,或其他非本位货币出境,必须向银行申请核发非本位币出境证明文件,如未持有银行发给非本位币出境证明文件,一律以私用非本位货币出境论处。此外,西北农民银行推出边区土特产以加强外汇管理。输出土产品,换回根据地急用物资。晋绥政府对于输出一般货物所换回的金银非本位币进行严格管理,交于银行,银行按挂牌价付给相等价值的农币,绝不允许再有偷漏放任现象[5]33-34。西北农民银行通过输出土产品,吸收外汇,减少了外汇的浪费,使得银行的外汇利用实力提高,促进了边区进出口贸易的平衡,从而促进了物价的稳定。
(六)减轻负担,提高边区人民生活水平
晋绥边区经济文化状况相对落后,人民生活水平低下,加之日军对边区的大肆侵略和国民党反动派的经济封锁,使边区军民的生产生活遭到严重破坏,根据地财政入不敷出,人民生产萧条,生活飘零。
晋绥边区政府根据边区实际状况和具体的政治环境,审时度势地确定了总的财政政策,即按照“统筹统支,量入为出”的原则[10]67,把公粮、田赋、税收、契税、罚金、没收的汉奸财产、公营事业盈余作为政府收入,建立了公粮支付保管制度、金库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经费审计制度等。在征收公粮问题上,晋西北行署逐步建立并完善了累进税率税收制度,保护了各阶层人民的利益。1942年10月,晋绥边区政府在《晋西北行署的财政报告》中对征收公粮做出了明确规定:“公粮的个人负担不超过收入的30%,总征收量不超过总产量的20%,负担者不少于80%。”[10]67-68征收办法以国民收入为主,同时减少因在战争中遭到敌人严重烧杀破坏的敌占区人民的负担,保证了人民负担的公平合理。为配合边区政府完成田赋的征收任务,促使货币下乡,西北农民银行贸易局负责组织肩挑小贩下乡,专卖农币,并且由银行提高牌价。同时,为了避免陆续提高,影响农币的巩固,在农币黑市价格比所定的标准价(暂定为30元农币等于银洋1元)低的地方,采取跃进式的提高办法;在农币黑市价高的地方,采取逐渐压低的方式,以争取吸收非本位币及物资,使农币黑市价格保持在所定的标准价左右,巩固农币。同时,西北农民银行逐步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监督管理、使用运行制度,得到了广大人民的拥护。
文章来源:《抗日战争研究》 网址: http://www.krzzyj.cn/qikandaodu/2021/0320/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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